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行唐大枣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19号)
2025-03-10 10:32:39 点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一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第六一一号公告,对行唐大枣、安达奶酪、益阳松花皮蛋等3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5年2月2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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