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评估

2016-08-15 14:21:39      点击:

著作权也称版权。我国首部《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宗旨是规范著作权资产评估行为,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由于著作权权利的复杂性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著作权资产评估一直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难点。


著作权评估的主要方法:
根据著作权的特性、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著作权评估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三种。三种评估方法的注意事项:
1、 成本法的注意事项:
(1) 著作权的重置成本法应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利益。
(2) 功能性贬值和经济型贬值。
2、 收益法的注意事项:
(1) 合理确定著作权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
(2) 确信分配到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
(3) 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
(4) 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3、 市场法的注意事项:
(1) 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著作权;
(2) 收集类似的著作权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著作权以往的交易信息;
(3) 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4) 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著作权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著作权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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